志愿服务是奉献社会,服务他人的一种方式,是传递爱心,播种礼貌的过程。对被服务对象而言,它是感受社会关怀,获得社会认同的一次机会。对社会而言,它是提升社会礼貌风气,促进社会和谐的一块基石。
按照盘龙区文明办工作要求,结合学校参加自愿服务活动安排,教务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赵子涵同志积极参加了本次活动。
2021年11月18日下午17:00赵子涵同志来到了位于北京路与白云路交叉口的交警执勤点,穿着红色志愿服装协助交警指挥交通。
这次的志愿服务最重要的是让大家的思想认识得到进一步的提升,体会到为他人、为社会做贡献的乐趣,懂得尽自我所能为社会奉献一点绵薄之力是一件令人愉快的事情,明白服务社会是每个人的义务。社会就是一个大家庭,而每个人都是这个家庭的一员,每个人都有为这个家庭服务的义务,也仅有每个人都为社会奉献一点自我的爱心,社会才会不断的提高,最终建成和谐社会,志愿服务是一种服务社会的不错形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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